政府胁迫平台审查?新法案赋予起诉权与透明记录机制

当美国政府官员直接威胁科技公司下架某一应用,或施压平台删除特定用户内容时,平台是否有权反抗?一项名为JAWBONE Act的两党法案试图为这个问题提供法律答案。该法案由参议员Ted Cruz和Ron Wyden联合提出,旨在为广播商、互动计算机服务商及AI提供商创建直接起诉政府官员的联邦诉讼权,同时建立政府与中间方就用户表达问题沟通的透明记录制度。

法案的核心价值在于为第一修正案保护下的言论提供程序性保障。近年来,美国联邦机构多次被曝光以非正式渠道向科技平台施压,要求删除争议性内容,而平台往往因担心监管报复而配合。这种“软审查”模式模糊了合法执法与违宪干预的边界。JAWBONE Act正是要打破这一灰色地带——若官员以威胁、暗示或直接命令要求平台审查受保护的言论,平台或个人可将其诉至联邦法院。

电子前哨基金会(EFF)对法案表示强烈支持,并援引具体案例佐证其必要性。2025年6月,联邦高官曾威胁起诉ICEBlock应用的创建者;同年10月,司法部长直接要求苹果公司从App Store下架该应用。ICEBlock是一款旨在帮助公众监测移民执法行动的工具,其内容行为是否受到第一修正案保护尚存争议,但政府的介入方式——从威胁起诉到行政指令——均未经过司法程序或透明沟通。EFF为此已提起信息自由诉讼,要求披露政府与苹果、谷歌、Meta之间关于内容审核的完整沟通记录。

这一立法动向与行业生态密切相关。过去五年,美国科技公司频繁面临来自民主与共和两党的双向压力:左翼要求封禁“错误信息”,右翼则指责平台“偏袒进步派”。JAWBONE Act本质上是对“行政越权”的制衡工具,它不否认政府与平台就国家安全、非法内容等问题进行合理沟通的权利,但要求所有此类互动均需留下可审计的记录,并以“胁迫”为起诉门槛。法案若通过,将迫使官员从“打电话施压”转向“书面正式请求”,从而将公共监督引入决策过程。

但法案也面临潜在争议:如何界定“胁迫”与“合法劝说”?若以“言论审查”为由起诉官员,是否会导致政府因害怕被诉而放弃必要的执法合作?平衡点在于建立分级制的沟通透明度体系——例如将紧急安全警告与日常政策讨论区分对待。JAWBONE Act目前尚处于提案阶段,但已获得跨党派支持,其立法进程将对全球科技治理产生示范效应。对于关注言论自由与科技政策的中国读者而言,这一法案揭示了一个核心趋势:当政府与平台之间的权力博弈进入法治化轨道,透明度与救济渠道将成为新常态。未来,科技公司应主动建立与政府沟通的内部日志系统,并评估类似立法在不同法域的适用性,以应对日益复杂的合规环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