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数字言论治理的十字路口,一项名为JAWBONE Act的两党法案正在美国参议院引发关注。该法案由参议员Ted Cruz与Ron Wyden联合提出,旨在为受到政府胁迫的广播商、互动计算机服务商及AI提供商创设针对政府官员的联邦诉讼权,同时要求建立政府与平台之间关于用户表达问题的透明沟通体系。这并非简单的程序性立法——它直指行政力量通过非正式渠道干预私营公司内容审核的灰色地带。
核心机制:从“软性施压”到可追责诉讼
法案的核心在于将政府官员“胁迫”平台审查受第一修正案保护的言论的行为纳入可司法审查范围。传统上,平台企业面对联邦机构(如司法部、FCC)的电话警告、信函暗示时,往往因畏惧报复而主动配合。JAWBONE Act则允许受害企业——或受审查的用户——向联邦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赔偿与禁令救济。同时,法案还强制要求政府部门公开其与平台就用户内容进行的沟通记录,建立类似“阳光通报”的机制。这种双重设计旨在打破行政黑箱:不仅事后可追责,更通过事前透明化抑制不当干预。
现实案例:ICEBlock下架事件暴露威胁链条
电子前哨基金会(EFF)对此法案表示强烈支持,并援引了2025年6月的标志性事件作为例证:当时联邦高级官员直接威胁ICEBlock应用的创建者,声称其工具“非法”。同年10月,司法部长要求苹果公司从App Store下架该应用。ICEBlock是一款协助用户报告并记录边境执法行动的数字工具,其核心功能是收集公开信息以制衡权力滥用。EFF通过信息自由诉讼获取的文档显示,政府与苹果、谷歌、Meta的多次沟通均未留下系统性记录,使得外界难以判断下架指令是出于法律依据还是政治压力。这一案例清晰揭示了无透明机制下,合法表达如何被行政暗示“冻结”。
平衡难题:如何区分合法监管与非法胁迫?
不过,该法案亦面临实质争议:何谓“胁迫”?若政府依据现行法律(如《通信规范法》第230条或反恐相关条款)要求平台移除内容,是否会被认定为可诉行为?参议员们特意强调,法案仅针对“没有法律依据的威胁或暗示惩罚”——例如官员声称“若不主动下架,将面临调查或牌照问题”。但实际操作中,法律解释的模糊地带必然存在。例如,司法部对ICEBlock的“警告”究竟是基于边境安全授权的合法监管,还是对合法言论的越界干预?这需要法院在个案中平衡。
行业影响与立法进程观察
对于中文科技读者而言,该法案虽属美国国内框架,但其反映的逻辑具有普适性:当政府利用行政资源隐性控制信息流动时,平台企业往往成为“被动的审查者”。JAWBONE Act尝试将这种博弈拉回透明法治轨道。目前,法案已进入委员会审议阶段,两党合作属性提升了通过可能性,但反对者警告其可能削弱政府打击虚假信息或国家安全威胁的能力。无论最终结果如何,这一立法尝试已为全球数字治理提供了一个重要参照系——在平台权力与行政权力的角力中,法律需要为言论自由设定明确的抗辩程序。